摘要

本文以A村渔业习惯法的发展与演变,考察个体在面临冲突与"公地悲剧"时,自发形成并遵循的三类分配规则。"木桩渔网"习惯法的实质是"先占先得"规则,该习惯法在渔业资源充沛的前提下很好地解决了渔民间的冲突问题。"预悬名牌"的实质是"事先宣告"规则,该习惯法将"先占先得"规则的效率发挥到了极致。"抓阄轮换"习惯法的实质是"随机轮流"规则,该习惯法遵循公平原则对渔业资源进行分配,从而消弭了因"公地悲剧"而再次发生冲突的风险。通过这三类习惯法,可以清晰地观察到人类是如何巧妙运用所有权,解决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冲突问题;也可以发现面对"公地悲剧"时,公平分配规则是人类应当踏出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