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六朝书论中,包含着微观时间的观念。在书论草创之初,书论家通过体象类物的方式赋予静态的书体和笔触以时间的动态感,经由感悟、构思、用笔力量和速度的经验总结还原创作的时序,将技艺渐进等诸多因素促成的书家个性风格差异引入了史脉品评的范畴。这一时期对微观时间的观照,反映了时人对书法时间性特质的最初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