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办市〔20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农业品牌打造,夯实基础支撑,加强营销推广,提升服务能力,促进消费升级,全面提升农业品牌竞争力影响力带动力,我部决定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支撑。现将《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和重点培育的农业品牌发展情况至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