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主义是指在地方治理中以地方和区域利益为第一原则,不顾全局和整体利益的思想和行为。地方主义不仅与个别领导的作风和素质相关,也与约束地方政府行为的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相关。从公共治理的逻辑环节进行分析可知:公共治理的制度体系为地方主义行为配置自主空间;公共治理的体制机制为地方主义行为提供激励;公共治理的行动能力为地方主义行为限定条件;公共治理的监督体系为地方主义行为留有漏洞。因此,彻底杜绝地方主义行为以及现象,需要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根本上加以控制和平衡。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