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传播管理的主要目标在于艺术传播效能的实现。但在媒介消费主义的语境中,艺术消费者通过媒介所消化、吸收与掌握的可能是已经丧失伦理价值的艺术信息。这不仅不利于艺术发挥它净化心灵的功能,更有悖于艺术信息传播的发展规律。因此,媒介环境在艺术传播发生伦理失范的情况下,艺术传播管理就需要发挥它伦理筛查的职能。本文认为,为了应对艺术传播管理过程中伦理管理界限的模糊性、艺术管理机制的不完善以及新的媒介技术的反噬,相关人员应当在加强艺术媒介管理者的伦理素养、文化艺术法律法规的制定、艺术传播管理机制的创新等方面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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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哈尔滨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