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确立是民主与法治相互渗透融合的结果,也是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的主要标志。在行政法上确立信赖保护原则是依法行政理念的呼唤,是营造诚信政府、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实现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必须要规范行政行为的撤销制度;完善信赖保护的行政补偿制度;扩展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领域;明确相对人信赖利益的保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