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网络游戏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种各样的抄袭现象也日益增多。网络游戏抄袭行为不但会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还损害了崇尚创新创造的良好风气。目前司法实践中主要采取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和实质性相似原则对抄袭侵权行为进行规制,但思想/表达二分法机械化、教条化的适用,著作权法对网络游戏的版权类型规定不明确,以及网络游戏抄袭侵权损害赔偿额过低等弊端严重制约着规制的效果。有必要在实践中灵活运用思想/表达二分法,在立法上将网络游戏单独归类为网络游戏作品,建立以版权授权使用费为基础的版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

  • 单位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