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发[2018]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按照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确定的原则,平稳有序调整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