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学是以知识为载体的认识活动,个体认识以及知识形成均有“发生学”形态。知识发生是以现实活动为起点,通过主客体相互作用建构客观世界的过程,它是知识发展的特殊形式。作为教学认识规律的知识发生,指引教学遵循知识本身和认识过程的规律,认识课程内容,追溯知识的根源及其演化过程,揭示知识内在多维内涵,发展个体的能力和品格。依据知识发生规律,教学基本逻辑包括在学科逻辑和认知逻辑的整合中组织教学序列、在教学情境中探寻课程知识产生根源、在知识学习与实践运用的统一中发展学生素养。教学回应知识发生规律,需要克服预成性教学弊端,建构发生性教学知识观;以课程教材知识“裂缝”组织教学内容,注重知识要素的联结;建立“共生型”师生关系,促进知识的辩证增长;实施跨学科学习,形成知识发生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