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老秀斯作为国际法之父而闻名于世,其对刑罚理论研究的贡献却被世人遗忘和忽视。格老秀斯以自然法为理论基础,在《战争与和平法》(第2卷)中提出了独到的刑罚理论。他从自然法的视角分析了刑罚概念及其与正义的关联;从神的视角、人类的视角和国家的视角对刑罚来源这一刑罚理论本体论的问题进行论证。此外,格老秀斯还从刑罚发动的内在动力的角度分析了刑罚的功能;他还以“因何而罚”和“为何而罚”的设问对量刑理论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