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类型化创作是电视剧市场化、产业化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文化价值体系的影像化特征的体现。因此,类型剧具有典型的文化产品特征和价值。在新时代背景下,电视剧类型化创作必须夯实基础,立足实事求是的历史文化,切实提高其现实意义和价值。同时,针对当前文化多样性的现状、互联网语境下的冲突与困惑以及新时期社会文化建设的目标,应积极探索文化价值整合与重构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