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实践中存在大量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参保缴费,导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受损的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或由有关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鉴于补缴的复杂性,应当进一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正常缴费,同时明确补缴条件、补缴期限、补缴标准、补缴后的待遇等具体规则。补缴原因与需求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主要是因为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参保而未参保、应缴费未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