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支持医联体内调剂使用中药制剂

作者:罗乃莹
来源:中医药管理杂志, 2021, 29(08): 181.
DOI:10.16690/j.cnki.1007-9203.2021.08.089

摘要

<正>《中国中医药报》2021年4月19日讯: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医疗联合体内调剂使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通知,明确对于经安徽省中医药局审核同意的品种,由中药制剂配制单位向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调剂申请,并填写《安徽省中药制剂医联体内调剂使用申请表》,经批复同意后,允许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