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清政府即有将西方学位制度移植中国的设想,但因种种原因,设想并未实现。民国成立后,北洋政府、教育界人士及各大高校皆对学位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开始将其引入中国的学制设计之中。因时代的局限,除学士学位外,研究生层次的学位并未付诸实践。南京国民政府上台后,为加强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历经六年的反复商榷,最终形成了学士、硕士及博士三级学位制度。就三级学位的授予言之,学士学位的授予得以顺利进行,硕士学位的授予因受战争影响而有所迟缓,博士学位的授予则一直处于束之高阁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