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史籍及出土简牍中均有“行钱”称谓。就文献本身而言,“行钱”是专有名词,指合法流通的钱币。“行钱”因铸币技术及使用磨损质量良莠不齐,但劣币必须满足符合法律规定、达到流通标准这一前提。“行钱”使用受法律保护,具有强制性。此外,“行钱”还可以作为动词使用,意思是用钱财行贿。作为专有名词的“行钱”是民间流通货币的统称,秦半两、荚钱、八铢钱、四铢钱、半两钱、五铢钱等均属于“行钱”。“行钱”无法等同于“法钱”,且两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