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5号《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已经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韩长赋2019年8月27日第一条为了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评估方法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评估,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规定的水生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物种的整体(含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