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套路贷"案件中的诈骗罪罪名适用问题,必须以罪刑法定原则为前提,被害人处于"明知"状态下而借款的,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诈骗故意,不应以诈骗罪论处,其行为应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处罚;为避免量刑畸重,司法机关在认定犯罪数额时应扣除本金所产生的合法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