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次《行政处罚法》修法,增加了关于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规定,这一变化,在理论界和执法部门中都引起了不少讨论。但其实在本次修法之前,各地政府部门已经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公开做了不少探索。作为一类特殊信息,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存在着公益和私益的博弈,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权益,强化监督,而非对行政相对人加以二次声誉制裁。为了尽量消除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对公民、组织权益的过度负面影响,应对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作进一步的完善,严格界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范围,对公开期限等配套制度加以明确细化,建立救济纠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