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西方伦理思想中,“爱”都是一个十分核心的概念。差等之爱与平等之爱是中西方“爱”的伦理思想的明显差异。中国历史上的儒家的差等之爱,长期以来被国人奉为一个基本的道德原则,并局限于五伦与三纲为基础的礼制框架内,从而使其无法跳出宗法血缘社会的羁縻。而在西方社会,关于平等之爱的思想总是与正义、平等、博爱、自由、法治等价值观联系在一起,并广泛渗透到以平等为其本质之一的意识形态和政治法律系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