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人格利益保护既涉及死者近亲属等主体利益的保护,也可能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在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时,行为人侵害死者人格利益中的精神利益,死者的近亲属等主体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责任;行为人侵害死者人格利益中的财产利益,死者的继承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责任。在侵害死者人格利益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时,死者近亲属等主体有权就其私益损害向行为人提出请求,检察机关有权就社会公共利益损害向行为人提出请求,两种请求权的目的不同,功能各异,并不存在包含关系和次序关系,应当可以同时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