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乾隆十三年,旗人额尔达色在黑龙江下游流域的齐集乡犯下一起强奸案,本妇因羞愤自缢,双方按地方习惯法私和人命。事后清廷援引《大清律例》中针对苗疆地区而制定的特殊法例进行审理,决定将秋审情实的予勾人犯额尔达色押回案发地齐集处决。这一特殊处决方式的目的正是为了向边民“示以威信”,彰显大清国法之威严,进而达到稳定边疆的政治目的。此案处理体现了东北边疆与西南苗疆的联动性,以及乾隆皇帝在处理边疆事务时一定程度上秉持的“一统性”。

  • 单位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