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请审议。“完善审级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要改革举措。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将“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列为重大改革任务。2021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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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