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28至1937年的南京火灾具有发生频繁,危害严重,在时间分布上有一定规律可循的特点。究其原因,既与南京城市的气象等自然因素有关,更是市民防火意识淡薄,城市建筑不良,城市消防能力低下等人为因素合力作用的后果。当局为此采取了诸如提高市民消防意识,整顿消防组织,规范城市建筑防火要求,严格火灾救护程序,救济灾民,法究火头等一整套措施积极予以应对。但是,因财力拮据,制度执行不力,市政建设难于短期内根本改观,成效往往十分有限。南京火灾总体上依然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俨然已成为当时南京城市安全的最重要威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