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原名: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广州市司法局属下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成立于1995年11月9日,是全国首家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它的成立,被国务院收入《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被教育部编入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中《思想品德》教科书;并以高票入选改革开放30周年"广东十大法治事件"。它的主要职责就是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及承办法院、检察院、公安通知的辩护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