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正式引入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在判定实质性派生品种时,“由派生引起的性状差异”包含基本性状的差异,但该差异实质上等同于原始品种的基本种性状。对“等同”之认定参照适用“全面覆盖原则”,适用三步检验法:一、是否从原始品种之中派生而来,但是由派生产生了基本性状上的差异?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产生性状差异的派生技术是否在行业领域内具有显而易见性?三、如果是,实质性派生品种的基本性状是否能达到甚至超越前一品种的市场效果或在某些特征方面能起到替代或略胜一筹?如果是,那么该品种则属于实质性派生品种。而防止原始品种育种者滥用针对实质性派生品种的拒绝许可使用权,实质性派生品种的育种者也可以申请获得强制许可,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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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知识产权办; 广西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