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股东或者管理层在自利动机的诱导下,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信息违规披露,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利益。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一直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个难点。在中国特色监管方式创新的引领下,2014年由证监会、投保局牵头成立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立足于中小股东保护,提升上市公司治理。采用双重差分模型考察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试点实行对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是否具有震慑作用,实证检验发现,在2016年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试点展开之后,对试点地区的上市公司发生公司违规行为的可能性有一定的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