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有资本认缴制之下关于减资制度的规定较为简单,如并未对公司作出减资决议后未直接通知债权人的法律后果作出规定,未对公司减资行为进行分类,未明确减资瑕疵下减资决议的效力等等。本文通过结合实践案例和法理基础,剖析出资本认缴制下减资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完善建议:区分减资类型并细化减资方式,从明确通知义务、明确债权人保护范围和明确股东责任承担机制等方面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从程序上完善认缴登记制下减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