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二手房买卖交易日益增加,其中基于"凶宅"原因而产生的房屋买卖纠纷逐渐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而我国并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规定,致使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涉及"凶宅"的案件审判结果不一,不能公平公正地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文章通过分析几种关于"凶宅"买卖合同效力的学说,明确合同中欺诈与缔约过失责任问题,为"凶宅"买卖合同订立提出合理性建议,对保护买受人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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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藏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