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部分船舶如近海供应船、拖船、救助船和半潜船等,鉴于其特殊结构布置导致号灯的配备及布置不能完全满足《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要求,依据IMO通函的指导思想,对该类船舶号灯配备及布置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免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