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碳汇作为一种新型产品,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基于林业碳汇的货币计量角度,认为营林企业应将林业碳汇作为一种新型的环境资产加以会计确认,并设置二级明细科目"环境资产——林业碳汇",单独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和核算,对其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较为合适,采取表内和附注相结合的方式披露其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