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办发[2018]7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9月7日"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