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资关系问题在当前市场化经济下日益严峻,其中由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呈现高发加剧的特征。近年来,中华全国总工会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调整劳资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但是,在工资集体协商中起关键作用的工会,其职能表现却不尽如人意。文章通过考察四川省某国企工会实践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现阶段我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工会职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应当明确政府职能、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与完善工会监督审查职能等对策。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