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版权领域明确使用人权话语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马拉喀什条约》的订立与实施旨在保障阅读障碍者对无障碍格式版作品的获取,真正享有阅读权、受教育权、发展权、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权利等基本人权。“人”是黑格尔哲学理论体系的根基。借助黑格尔关于“人”的研究,以自由意志的实现过程去解读版权法的立法精神,不仅有助于版权法设权与限制的正当性证成,还有助于残障观念的革新,认识到残障是人类常态和多样性的一部分,亦是人类生命普遍存在的局限性。黑格尔对“人”的特殊性、差异性、高贵性认识,有利于《马拉喀什条约》的条文解释和平等、自由观念的推广,重塑以人为本的版权保护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