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快速发展,目前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无论在监测内容、监测对象、监测手段均已超出了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和监测体系所能涵盖的范畴。因此,如何将国际药物警戒理念引入我国的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如何在我国建立符合自身国情的药物警戒体系,成为我国药品立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也是本文重点关注的内容。本文围绕构建药物警戒体系的三个核心组成要素,即法规体系、组织体系、技术体系,开展论述并提出思考,为促进我国药物警戒体系的建立及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完善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