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作为极具颠覆性的技术创新系统,人工智能应当负责任。人工智能之初应当从性本善出发,以上善若水智慧为其创业伦理行动的方向依据。起:人工智能应当性本善机器伦理并不是新鲜话题,而且从一开始就确定了善的本性。在标志人工智能诞生的1956年达特茅斯会议之前的1942年,美国作家艾萨克·阿西莫夫就在其短篇科幻小说《环舞》中提出了具有伦理属性的机器人三定律:第一,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者不能无视受到伤害的人类;第二,在不违背第一定律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