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需要法律顾问的参与已经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实需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就是在为政府和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其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还存在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责不够明确、运行模式差异较大等局限性。本文引入以团队建设为目标的新模式,明确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组织管理机构职责和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成员职责,以期在解决这些问题上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