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法律文化作为整个中华民族在规范社会、治理国家过程中经验智慧的结晶,是实现中华法治文明伟大复兴的精神支柱和可资利用的重要“本土资源”,也是民法典赖以建构的民族文化的密码。我国《民法典》虽然广泛借鉴吸收了西方私法文明成果,但并非纯粹的法律移植,其在编纂过程中注重将传统法文化中的精华作为社会文化的根基,实现了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以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为视角,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家事司法中的“敬亲孝亲”观念、社会生活中的优秀文化传统,以及国家治理模式和纠纷解决模式等,作为传统法的民族精神与当代民法典在跨时空的融合中实现了和谐共进。这不仅对构建当代民法话语理论体系具有重要价值,还能使现代民法获得新的生命力,建立起富含民族文化基因的民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