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办发〔2023〕23号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7月21日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 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政办发〔2022〕 81号)要求,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更好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