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发出通知,确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江西省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将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基本级建设标准。通知要求,建设单位作为项目建设首要责任单位,在进行设计招标或者委托设计时,应当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不得擅自更改已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单位应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