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刊讯】近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该《条例》,将实行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含磷洗涤用品等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据悉,汉江在湖北省流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3.89%,在全省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条例》规定,向汉江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按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