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随着近年来对法律史研究方法与范式讨论的逐步深入,以及其他社会科学领域的新成果、新方法渐次被引入法律史研究,2003年来的法律史研究呈现出了视野更开阔,视角更丰富,方法更多元的局面。学科内部囿于陈旧的课程设计体制而产生的法制史/法律思想史对立的研究鸿沟逐渐消弭,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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