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叙事的激情意义效果是激情主体、激情对象(价值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共同建构的产物。主体是激情意义的发送者,客体是意义的接收者,客体承载了源自主体的意义和价值,激情客体的构成是格雷马斯激情符号学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格雷马斯对客体问题的切入点是语言学,他将语言学的研究对象“词位”作为叙事客体的分析模型,从而将词位描写的“义素分析法”扩展到叙事分析中。义素用来描写词位的性质,其本身可以作为一种抽象的性质自在存在;但价值必然由主体赋予,它不能脱离主体而存在。格雷马斯抽象出兼具语义-心理特质的“心境义素”(sèmes thymiques),这是通过人的本己身体直接感知到的生命意义,既是一种特殊的义素类型,也是与主体相联系的价值概念。将抽象的语义义素与“心境义素”复合起来,原先孤立存在的语义义素便成为与主体相关联的“价值观价值(valeurs axiologiques)”。因此,激情对象所承载的价值便是复合了语义义素和心境义素的“价值观价值”,对激情对象的分析也就可以通过对“价值观价值”作结构分析而实现,本文着重分析了这一研究方法的展开路径和学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