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贤治理作为一种新兴的基层乡村社会治理新形式,使新时代的农村建设具有更大的转型和发展的空间,但从治安的角度看来,这种治理方式仍存在着一些缺陷。主要包括乡贤的选拔标准过高、与公安机关、政府之间的权利义务界限不明、治理工作难以规范化以及矛盾纠纷处理结果难以执行等问题。我们应当对乡贤的职能进行划分,同时制定相应规制,构建完善的基层乡村社会治安体系,并加强法律宣传,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保证乡贤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