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思考、分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这一现象之前,须说明的是:经依法依规审查确认的因工程设计变更等而导致的高于中标价的工程结算、合理低价中标不在题述内容之列,此处只涉及持机会主义观念和心态的投标人利用招标文件、招标施工合同等的缺陷、漏洞以不合理的方式、手段通过"低价中标"实现"高价结算"的情形。激烈的市场竞争不断挤压着施工企业的利润空间,在以商品经济为基础和前提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企业为了生存与发展,获得项目施工权几乎是唯一途径,于是采取投资方"喜闻乐见"的低价竞争的策略自然而然地成为其不二选择与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