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不是药神》《辩护人》作为两部反映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电影作品,在电影形式与电影文本内容上具有较明显的互文性。文章采用互文性相关理论视角和方法,分析了两部作品的取材、叙述风格、人物塑造和现实意义,以求探寻它们在各自创作中把握题材的有效途径,通过分析具体电影文本的审美价值、艺术追求,理解其在相关电影文本网络中的独特价值和创造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