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社会对于高质量立法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传统的立法学课程教学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这一需要。针对"立法学"课程相对较新、实用性较强、社会需求较大的特征以及教学理论过强、实践性不足等问题,可以将PBL教学模式引入"立法学"课程,完善"立法学"课程设置并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德法兼备的立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