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古代村民的住宅规模,从文献中的相关记载来看,政府的建宅政策相对宽松,给出的建宅地面也相对较大。北魏太和九年(485年)颁布的"均田令"载:"诸民有新居者,三口给地一亩,以为居室。"三口之家,居室面积可以达到一亩,约677平方米。西魏时,朝廷规定人均房屋面积所占土地更多:十口之家可占五亩,九口之家占四亩,三口之家占一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