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二大党章首次在总纲末尾专辟一段规定党如何实施领导,其后40余年间经历了5次修改,分析其历史演进有助于深入理解党的领导法规之根本规范。在问题导向上,党章总纲末段对党的领导进行规范的战略考量历经从“坚持和改善”到“加强和改善”再到“加强和完善”的变迁。在内容规定上,党章总纲末段从“五个必须”扩充到“八个必须”,形成基石规范—目标性规范—原则性规范的总体逻辑。在基石规范上,经历史解释可知党章总纲末段原第1句“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是指领导途径,但后来在理解上滑向领导内容说、实质说,十九大党章将其删除,代之以“党是领导一切的”等规定,这就在党发挥领导作用主要途径的基础上,为创新领导方式方法留出空间。在新征程上,党章应更大篇幅、更富条理地阐明党的领导法规之根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