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化是现代化的关键标识。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顶层设计,都将法治化纳入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之中。中国式现代化必然需要基于法理视角的深度诠释:从法治必须被当成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来看,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转型需要法理剖析;从构建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的学术使命来看,中国式现代化的话语蕴意需要法理阐发;从思维现代化所具有的方法论功能来看,中国式现代化的定位推进需要法理思维。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