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长江流域禁捕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大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早在2002年国家就对长江流域实施了每年春季3个月的阶段性禁捕。2019年1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联合制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分类分阶段推进禁捕工作。目前,我国近30万捕捞渔民中已有近10万人完成退捕,10多万艘合法持证(捕捞证)捕捞渔船中已累计退出8万艘。为如期完成长江流域禁捕目标任务和推进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工